安徽金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文件
金建字(2013年)21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與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各分公司、項目部: 根據合肥市衛生局、城鄉建委聯合下發衛監督[2013]175號文件及合肥市建委市場監督管理處7月份例會精神;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與安全,關系到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和諧建設社會穩定和經濟效益,為切實保障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切實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體現在實際工作中。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與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各分公司、項目部主要負責要充分認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從根本出發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專人負責檢查工地食堂食品衛生工作,并有記錄。切實保證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 2、建立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項目主要負責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工地食堂管理人員或承包為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建立食堂食品衛生責任制和有關食品衛生管理制度,保證食品環境,食品采購,貯存及加工等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食堂對外承包要與承包人簽訂食品衛生與安全協議,項目部委派專人對食堂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并記錄。食堂必須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經營,對不按合肥市監督【2013】175號頭文件執行的項目部食堂,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發現不及時整改或被網上通報的將追究項目主要負責人及食堂管理人(或食堂承包人)的相關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食品購買時貪圖便宜,又未記錄出售人姓名、電話不可追塑的;又不能及時報相關部門組織救治,對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隱瞞不報的,工地食堂和相關責任人將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追究責任。 3、加強檢查力度,掌握關鍵環節。 公司對各工地食堂的選址,布局在審批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時嚴格把關,必須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平面布置圖中體現。對不符合建筑工地食堂辦證基本條件的不予審批;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與安全報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公司安全部門不予申報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在巡查中發現工地食堂存在食品衛生與安全隱患的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時給予該項目停止一切手續辦理。 在食物易變質季節,工地食堂必須生熟菜分開,購置冷藏設備, 三紗齊全,安裝滅蠅設備,采購食品原料必須登記造冊,要做好食品采購追溯登記制度。 附件 1.建筑工地食堂發證基本條件。 2.合肥市餐飲服務許可受理窗口聯系一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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