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2014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
合建質安〔2014〕29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深入開展全國第十三個“安全生產月”活動,根據省住建廳《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建質函〔2014〕594號]和市安委會下發的《關于開展2014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合安〔2014〕5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經研究決定,開展2014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月”活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宣傳思想工作精神為指導,以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為主線,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為主題,通過開展系列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強化“紅線”意識,弘揚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識,提升安全素養,曝光非法違法建設行為,督促企業繼續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促進施工現場進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活動主題和時間 活動主題: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 活動時間: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動安排 (一)開展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活動 第一周(6月1日至6月7日)為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單位要集中組織開展典型建筑安全事故警示和教育,以近年來行業領域的典型事故為素材,下發警示教育宣傳資料,舉辦事故案例教育展覽,切實增強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自我防范意識。 我委也將結合前期工作,對全市開展建筑施工質量安全專項誡勉教育學習班活動,對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和屢次違反建筑安全管理規定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等關鍵崗位人員開展封閉學習,強化有關各方責任主體切實履責的意識。 (二)舉辦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 第二周(6月8日至14日)為安全生產宣傳咨詢周,參加合肥市“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活動根據全市“安全生產月”活動統一布置和安排,圍繞“堅守紅線,從嚴執法”主題,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活動,利用現場咨詢、互動問答、展覽展示等形式,向全市市民宣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知識,并接受市民咨詢和答疑,同時發放各類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宣傳材料。 同時根據市安委會發文要求,我委將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活動納入2014年“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活動中,并落實專人負責組織開展知識競賽,力爭取得好成績。 (三)舉辦安全文化周系列活動 第三周(6月15日至21日)為營造安全生產輿論氛圍,使“安全生產月”活動落到實處,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及文明施工的整治工作,各施工企業要在施工現場的顯要位置懸掛“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和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宣傳標語。 (四)開展示范觀摩周活動 第四周(6月22日至30日) 我委將在“安全生產月”期間,擬選取1至2個施工質量安全和揚塵防治工作標準化示范工地,組織全市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建設、監理、施工企業到進行觀摩學習,采取“示范引路”的方式,提高全市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標準。 四、活動要求 1、加強領導,切實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高度重視全國第13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謀劃部署,科學組織實施,把安全月活動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范圍,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規劃好重點宣傳活動,全面推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落實。 2、注重實效,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活動。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雜志、網絡等新聞媒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論壇、知識競賽、演講、讀書活動和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加強安全生產理論研究,積極營造“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的輿論氛圍。對“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情況要及時報道,推廣先進經驗、宣傳典型案例,搞好輿論監督,努力營造全社會遵章守法、關愛生命的氛圍。 3、采取措施,加強對建筑施工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繼續加強對建筑施工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發揮骨干人員的“傳幫帶”作用,幫助廣大農民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強對“三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種作業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促使其熟練掌握關鍵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發揮施工企業的主體作用,督促引導施工企業結合生產實際,通過開展教育培訓活動,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4、強化監管,嚴厲打擊建筑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建筑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以及施工企業無施工資質證書、無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三類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就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行為。同時,對于發生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5月13日
|